Ⅰ 施工方交房之前所有权归谁
《消防法》规定来: 建筑工源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开发商在交房前需要验收的整个流程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也就是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可以组织各项验收,主要有以下一些:
一、竣工五方主体质量验收:施工单位先将竣工资料做好,先进行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五方主体对所建房屋进行质量验收。
二、质监站验收:由地方质监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到质监站的全部竣工资料包括五方主体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料检查,之后在认为资料合格的情况下,可以约定时间对建设单位所建房屋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部门将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资料提交到建委,建设单位在建委处领取《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每个单体5份,三正两副。
三、专项验收:主要有规划、绿化、消防、环保、交警、防雷、人防、卫生、土地复核验收,下面分项介绍:
1、规划验收:施工完成后,勘测院对所建房屋进行竣工测量,对照规划报批图纸,查看有无与规划报批不一致问题,若无,则由规划部门发放《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2、绿化验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绿地测量单位,对所建房屋的绿地率进行复核,与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核对,若没有问题,则发放《绿化审查意见书》。
3、消防验收:所建房屋通上正式水、正式电之后,由施工单位进行消防联动调试,若无问题,先进行消防试水,试水通过后,报消防验收部门备案并抽签验收(杭州2009年5月1日起抽签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验收:应首先完成排水接管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申请,卫生验收,验收后发放《“三同时”验收意见》。
5、交警验收:施工单位完成车位和标志标线的施工后报交警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交警验收意见》。
6、防雷验收:项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对所建房屋进行防雷测试,测试通过后,将测试报告和其他资料交由当地气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防雷验收合格证书》。
7、人防验收:地下室完成后,建设单位将需要验收的资料整理好提交到人防办,现场验收合格后,发放《人防工程验收意见》、《平时使用证》、人防红线图(房屋测绘用)。
8、卫生验收:办理好排水接管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后,可办理卫生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卫生验收意见》。
9、土地复核验收:房产测绘正式成果取得后,委托有资质的土地测绘单位进行土地测绘,后由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复核验收。
四、资料归档: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全部资料和绿化、交警、防雷、人防、卫生验收证明文件交由档案馆归档,归档合格后发放《归档合格证书》。
五、竣工验收备案: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整理好,包括《归档合格证书》、规划、消防、环保验收证明文件、《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交到建委,几个工作日后便可以取得经建委盖章的《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六、房产测绘正式成果:规划验收合格证和人防红线图是必备材料。
七、物业管理用房、社区配套用房确认:物业管理用房在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多层35元/㎡,高层65元/㎡)和工程保修金(造价2%)后可以在房管局进行移交确认(地上建筑面积3‰物业管理用房,地上建筑面积4‰物业经营用房),社区配套用房(30㎡/百户)和当地街道进行移交。
八、各专业管线专项确认:对工程实施期间的自来水、电力、燃气、邮政、电信、数字电视、网通进行确认,要求各家管线实施单位填写《分项确认书》,并盖章。
九、配套公建验收:完成以上全部工作后,可以进行配套公建验收,由建委组织房管、街道、建设单位、城管办、物业公司进行配套公建验收,验收完成后街道、城管办、物业公司、房管填写《分项确认意见》。
十、房产初始登记:完成以上全部工作后,可在房管局进行房产初始登记工作。
Ⅲ 新房交房时应如何验收
对准业主来说房子是否安全完善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想要拿到安全放心的房子,交房时就要好好查验,今天就告诉大家交房验收的注意事项。
新房交房验收的注意事项?
1.屋顶、墙面、门窗等地方有无漏水的现象,或者是否有残留的污渍等。
2.门窗是否可以顺畅的开合,是否存在变形、锁闭等现象,注意门窗的质量是否合格
3.墙面地面也要仔细的检查,可以带个小锤子敲打检测。
4.厨房和卫生间的烟道尤其要注意其是否存在堵塞现象。
5.卫生间还应该作防水检查。
6.业主还需自备小灯,验房时可以将其插入电路插孔,检查是否有电,小灯是否亮起。
7.记录房屋的水电气三表,也是非常重要的。
新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
1通知:拿到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开发商应通知购房者进行交接,通知一般是以书面形式的,并明确说明交接时间。
2.验收:购房者应该及时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检验,并做好记载。
3.提供相关文件:开发商应提供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内的相关文件。
4.签署房屋交接书:当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检验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要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交付条件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后,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根据以上关于交房验收的注意事项在交房时仔细检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未来生活中遇到麻烦。
Ⅳ 房子具备交房条件,开发商欠施工方钱,施工方压着不给钥匙,业主有权利去换锁吗
商品房交房时验房需要注意事项:
1、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3、注意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4、注意缴纳契税签协议
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产权办理时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会造成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挪用。
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5、注意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6、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7、注意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针对不同的房屋问题,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有区别:房屋主体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退房责任,若是掉灰、裂缝等问题,开发商要修补。如果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配套设施、空气质量不合格等,购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8、注意投资买房尽快收房
有的业主买房是为了投资,迟延收房会造成其收租金的损失。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建议购房人做比较,如果租金的损失较大,建议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计划出租后,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Ⅳ 我是甲方,现在房子要交房了,需要哪些验收手续,和施工单位、物业、业主这一些的
一 项目建设资料
1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及红线图 复印件 ;2 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 复印件 ;3 建设用地批准书 复印件 ;4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复印件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 ;6 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复印件 ;7 规划报建图 复印件 ;8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复印件;9 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 复印件 ;10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复印件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 复印件 ;12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 复印件 ;1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复印件 ;14 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 复印件 ;15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 复印件 ;16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 复印件 ;17 供水协议书 复印件、排污许可证 ;18 供用电合同 复印件 ;19 同意供电通知 复印件 ;20 申请门牌呈批表 复印件 ;21 通邮申报表 复印件 ;22 其它相关资料
二 物业产权资料
1 拆迁资料 复印件 ;2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等) 复印件 ;3 其它相关资料
三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1 地质勘察报告 复印件 ;2 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复印件 ;3 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 原 件 ;4 图纸会审记录 复印件 ;5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复印件 ;6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复印件 ;7 沉降观察记录 复印件 ;8 竣工验收证明书 复印件 ;9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 复印件 ;10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复印件 ;11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复印件 ;12 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 原 件 ;13 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 原 件 ;14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 复印件 ;15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 复印件 ;16 其它相关资料
四 设备资料---供电系统
1 供电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2 供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3 供电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4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参数(型号、数量、重量、额定电压、电流、频率等) 原 件 ;5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安装配件清单等) 原 件 ;6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主要配件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原 件 ;7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试运行检验记录、运行许可证 原 件 ;8 配电箱、电缆、插接母线、电表等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原 件 ;9 灯具、末端用电器具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原 件 ;10 配套装置、仪表、电度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等) 复印件 ;11 其它相关资料
五 设备资料---给排水系统
1 给排水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2 给排水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3 给排水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4 水泵等配套设备参数(型号、额定功率、扬程、编号等) 原 件 ;5 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 件 ;6 设备运行检验记录、管道水压及闭水试验记录、给水管道的冲洗及消毒记录 原 件 ;7 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复印件 ;8 配套装置、仪表、水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等) 复印件 ;9 水、暖、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书; 原 件 ;10 供水合同,排污许可、其它相关资料
六 设备资料---电梯系统
1 电梯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2 电梯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3 电梯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4 电梯设备参数(型号、数量、额定载重、额定速度、乘客数、电梯行程、层站数、轿厢及对重的质量、机器编号等) 原 件 ;5 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电梯机房井道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 件 ;6 设备安装调试记录 原 件 ;7 电梯设备检验记录、运行许可证 原 件 ;8 国家特种设备档案 复印件 ;9 其它相关资料
六 设备资料---消防系统
1 消防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2 消防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3 消防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4 消防自动报警、消防广播、消防栓、消防喷淋等设备参数(型号、数量、水泵额定功率、扬程等) 原 件 ;5 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 件
6 设备、仪表调试运行检验记录、管道冲洗、水压及闭水试验检验记录 复印件 ;7 消防系统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复印件 ;8 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复印件 ;9 其它相关资料
七 设备资料---弱电系统
1 弱电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2 弱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3 弱电系统设备参数(系统、型号、规格、数量) 原 件 ;4 弱电系统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 件 ;5 弱电系统设备调试运行检验记录、安装检验合格证书、智能化等设备国家许可使用证明 原 件 ;6 宽频接入协议 复印件 ;7 有线电视及电话协议 复印件 ;8 其它相关资料
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物业名称: 物业位置:
序号 资 料 名 称 数量 备 注
移交单位:
移交人: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
接收人: 年 月 日
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一、产权资料
□ a.项目批准文件;
□ b.用地批准文件;
□ c.建筑执照;
□ d.小业主姓名、产权、居住位置、建筑面积清单;
二、市府验收合格资料:
□ a.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 b.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
□ c.市完善配套办公室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书
□ d.用电许可证;
□ e.供用电协议书;
□ f.用水审批表、水费收缴合同书;排污许可证
□ g.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
□ h.电视共用天线合格证;
□ i.电梯使用合格证。
注:煤气、电话由市有关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及验收。
三、工程技术资料
□ a.建筑、结构、电气(强弱电)、给排水(包括消防)、空调、煤气等工程的全套竣工图纸及各类公共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报告等。
□ b.地质勘察报告;
□ c.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 d.工程预决算分项清单;
□ e.图纸会审记录;
□ f.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 g.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h.沉降观察记录及其沉降观察点布置图;
□ i.竣工验收证明书;
□ j.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 k.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 l.水、电、空调、采暖、电梯等设备及卫生洁具的检验合格证;
□ m.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 n.供水、供暖管道的试压报告;
□ o.机电设备订购合同、单台设备的说明书、试验记录及系统调试记录。
Ⅵ 房子未交付业主有权去施工现场监督吗为什么
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公民都有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权利
据你所问回,你是买房者不属于建设单答位,一般施工现场管理都有封闭施工要求,出于此理由,别人以安全理由拒绝进入有一定依据。
法律规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施工过程。
进一步规定监督权才扩展到公民;由此可见法律规定有一定冲突,但考虑到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即有权进入大于部级规范的封闭管理,因此结论是有权进入并监督。对质量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提出意见,并有权上报。------(需具备一定建设工程知识),但必要防护安全措施还是要具备的,比如戴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