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网上看楼盘,发现凡是现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40年,是商业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如果现房是商业用地,它使用年限就是40年(你注意一下上述条例中“最高”两个字,意思说商业用地也可定为更低的年限,但不能超过40年)。
至于商业用地当住宅用地的利弊,我综合网上的意见,谈谈看法。1、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房屋的土地性质,不会因为你当它住宅就成为住宅,也就是住宅用地已经可以说基本上不受先前约定“40年”或最高年限“70年”的束缚,但非住宅用地上的房产期满后如何续期,是个未知数。2、有个问题,有些买房者就根本没注意过,土地性质是商业用地的,大部分地方它的用水、用地标准也要按商业来收取,一般比普通生活用电、用水高出30%,你可咨询房开或者相关部门。3、贷款。住宅用地首付一般三成,但商业用地首付最少四成,而且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率方面的优惠,有些贷款还清年限,商业用地比住宅用地短,商业用地的短期资金压力要更重。4、有些地方,如果买的商业用地,购房者是不可以通过房产落实户口的。5、从专业角度来说,商业用地一般从开发商拿到地、中期相关手续和规费缴纳、中后期房屋基建、后期竣工验收交房,要好几年,但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是从开发商跟土地部门签订合同日算起的,商业用地使用年限本身就短,而且使用期满后,还不知何去何从?5、商业用地,也不是一无是处,现在大部分有投资头脑的人,已转向炒商业用地;商业用地从取得土地价格来说,同面积同等条件的,比住宅用地要高;商业用地直接可出租作为商业用房可省去好多审批环节。6、最后,我说一下,开发商和购房者,必须对商业用地在国家政策方面所表现出跟住宅用地的不同性,有个根本认识,免得由于购房合同写不清,引起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Ⅱ 一个新楼盘的住宅土地年限已经过去了10年了,这个楼盘的新房子能购买吗
一般情况下,复住宅楼的制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现在过去10年了,也就是说还有60年,现实中很多小区的房子超过20年都被称为老小区了,很少有在一个小区住满70年的,即使满70年了,如果房子没有质量问题,也是可以继续住下去的,顶多就是交点土地出纳金。
Ⅲ 请问新楼盘土地使用年限不足70年,我该怎么办
这个没办法,你动不了的,这和开发商拿地时间有关!
Ⅳ 如何查询新楼盘的使用年限
去该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查询《房地产登记册》。然而不管在全国各地,消费者想要了解到真实信息,最直接的途径就是向房产开发商要求看该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上面会明确标注土地的使用性质及年限。
Ⅳ 请问新楼盘土地使用年限不足70年业主该如何维权
住宅楼盘应该是70年的,54年有点过分了!使用年限是从土地批租成功日开始计算时间的,估计你买的这楼盘是烂尾楼,当时开发商有没有向购房者公示五证?如果你心态平衡那没必要交涉,如果要讨个说法就有必要交涉!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 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 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 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 、"一表",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Ⅵ 新开楼盘是住宅为什么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
首先土地使用年限是开发商拿地的时间,本来是70年的时间,这地已经批了30年了。
所以只剩下40年了。
Ⅶ 国家规定的房屋产权是70年,为什么一些新盖的楼盘产权会有30多年的-50年不等,什么意思
可能土地使用权为商业,使用性质为出让,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0多年;50年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可能为综合用地、工业用地。也可能是前些年出让的住宅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50年
Ⅷ 最新商品房使用年限的规定
摘要: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那么年后你的房子该归谁所有呢,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怎么定义这一问题的呢?别担心,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相关规定:
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如果70年的年限到期了,该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注: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中国是个社会主义国家,土地的性质只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没有私有制。单位或者公民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商品房也是一样的,物权法说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并且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自然顺延,但是上海市最近就说了,到期限后要无偿收回。到底是自然顺延还是无偿收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云不一而足。
小结: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问题您无需担心,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还要进行下去,只有不断的改革才能进步。七十年也好五十年也好,到时候也许会有新的明确规定出台,以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7-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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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关于楼盘使用年限
任何时候都是有风险的。楼盘的使用年限是指你取得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内年限。按你的说容只有34年。在这个时间还是属于你的,到期后你还是可以再申请,补交一定费用就可以了。遇拆迁的话,国家会适当补偿的,拆迁了肯定是要另买新的了,34年后的事情谁都说不准。
Ⅹ 新开盘的为什么房子产权是二十年的
房屋没有年限,土地使用权就有年限。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
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10)新楼盘使用年限为什么不同扩展阅读:
其他内容:
1、产权首先是指特定的客体,即任何产权都是以特定客体为前提和基础,产权中“产”即为客体,没有特定客体的存在,产权便不再存在;同样任何产权都是以依赖于特定客体的产权,也只能是某一特定客体的产权。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客体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财产、资产、资本、商品等。
2、产权其次是指主体对客体的权利,即主体与特定客体的关系。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常表现为以财产权等。主要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可以说产权是主体对客体一系列权利束的总称。
3、产权还应该包括,不同主体基于对特定客体的权利,相互之间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经济关系。如常见的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等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经常是公司的所有者与公司的管理者以及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等,构成现代公司法理理论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