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预售房合同中“根据实际面积计算,多退少补”是明确的约定吗
要是写30%不符合法律效益,属于违约合同(不合法,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专可以解除属,如不解除,直接起诉。
一般网签合同里有误差3%的一条。要是超了有法律规定的:
面积误差不超过你网签面积的3%的情况下多退少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
超过网签面积3%的话解决办法:
(1)买房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3%以内的误差面积,由买房人掏钱补齐,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❷ 房产实际面积 多退少补
找当地仲裁委员会告他。
因为合同上写明了的。
❸ 期房面积多退少补是什么意思是房屋实际面积多了的话,少补点钱、面积比实际面积少的话就多退钱吗
当时买房是时的价格 面积多了 就按当时的价交钱 ,面积少了 也会给您退钱 前段时间我身边就发生了正样的时 ,当时是面积小了 退的钱
❹ 商品房面积误差超3%,但买卖合同约定多退少补怎么处理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❺ 房子交付时面积多了将近10%,合同签了"按实测面积算,多退少补",我只能补足差价么还有别的解决方式么
你只能是补了,如果少了呢?人家不是还得退给你吗?这个规定是公平对等的。不是只针对你的房子定的。
❻ 商品房面积误差超3%,但买卖合同约定多退少补怎么处理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专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属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❼ 购房面积多退少补算是明确约定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做约定的,则按照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处理。
买受人不退房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缩减3%的部分由开发企业返双倍房价款给买受人。
要注意的是这样处理有个前提-合同未做约定,可实际很多购房合同中对于房屋面积和价款的约定都是多退少补,这样当房屋面积出现问题时,就只能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了。、
多退少补看似合情合理,但实际对于购房者而言很不公平,购房者也会因此承受较大的风险责任。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这部分内容留个心。
(7)一手楼盘实际面积差多少多退少补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
5、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购房面积
❽ 商品房面积误差超3%,但买卖合同约定多退少补,怎么处理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内定面积不符,容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可以要求返还超出3%部分的双倍及赔偿利息。
❾ 房子交付时面积多了将近30%,合同签了"按实测面积计算,多退少补",我只能补足差价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四内条规定,面积误差超过容3%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法律上虽然有明确规定,但是实际操作上错在一定的困难,你试着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