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产业的发展商与投资商的区别是什么
发展商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计划立项、规划审批,经过房地产项目地块的七通一平、发包施工到最终楼盘的销售,整个过程一般都是由发展商实际操作和实施的。目前市场上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出售合同》都应由购房者与发展商签订和履行。
投资商,往往就是发展商的股东或投资主体。一般而言,一个楼盘的投资商和发展商并不是一个公司。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因此很多有资金实力的非房地产企业为了涉足房地产业,就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投资房地产企业。
发展商和投资商最大的区别就是发展商是实际开发和建设房地产项目的主体,而投资商则往往是房地产项目背后实际投入资金的人。正由于是投资商投入资金,因此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上他往往具有更大的发言权——虽然其并没有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地位。当然,并不是每个项目都有所谓的投资商,如一些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就直接作为发展商独立开发建设某个项目,这种情况下就无所谓投资商了。
虽然投资商和发展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毕竟在法律上是两个相对独立、互不承担对方义务的经济实体。购房者在关注发展商资信状况的同时也应当了解投资商的资信状况,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⑵ 够房后,还没有拿到房子,没有合同,只有收据,投资商死了,我该怎么办
购房后如果没有拿到房子也没有合同和收据,而投资商死了,可以提供银行的收付款证明。以后处理这样的问题一定要对方提供正式的发票或者购买合同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⑶ 有没有适合投资的楼盘推荐
如果你有一些闲置的资金,你最好是去一些新开发的楼盘,看好它的地理位置,然后进行投资是比较不错的。
⑷ 如何判断一个楼盘是否有投资价值
小匠老师记得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此前就提出了“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这个议论的热点,各地方都进行了调控,但是我们全国有13亿人口,在一线二线城市的房子就算是刚需也是供不应求的,投资房子还是一个热门,房地产还是我们一直关心的一个话题。但是就算是刚需我们也得要去判断一个楼盘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以及升值空间,我们现在围绕着下面几个问题来分析。
1、学区房随着社会的竞争越来越强烈,家长们对孩子的教育也是越来越看重,很多家长为了不输在起跑线上让孩子们学习各种各样的兴趣班,对于就读学校这块更是非常看重。选择一个重点学校的学区房现在成了很多购房者的首要考虑因素。也是因为这点,学区房与非学区房的价格也是相差很大。
如果是以投资的角度来说,小户型是更适合投资的。无论是前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都是不错的选择。因为小户型的总价相对于大户型的总价便宜多了。所以承担的风险也会小很多。还有在同一面积的情况下,房间数量也是决定于后面出租的价格。例如同样的70平方,两房房一厅做成三房一厅,那租金也是相对于会增加不少的。
7、地方购房政策不同城市是有不同城市的购房政策的,是否限购、银行利率、按揭成数、按揭年限等等都是需要考虑的。
对于楼房投资是否有价值,除了小匠老师上面所分析的这几点因素以外,你们认为还有其他因素吗?欢迎在下方的评论区中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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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房地产项目里面投资商和开发商是什么关系啊
出资的(资金、土地等)为投资商,具体实施商品房开发(组织建设)的为开发商。土地过户到开发商那里是直接开发,不过户则是代建工程。赚取利润是共同目标,共同宣传造势是手段。
投资商是股东,投资商为了使投资项目运作(包括转让或部分转让)、核算更加方便,也为了在法律上少承担一些责任,会成立一家独立的有限责任的开发商,开发商是具体操作者。看一个项目好坏通常看投资商的信誉和经验。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和投资商都是一家公司,但也不尽然。开发商即是我们常说的盖房子的公司, 而投资商则是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行业的,并不一定就是盖房子,可能只是购买一些房产物业来进行投资。
(5)有些楼盘没有投资商怎么回事扩展阅读:
开发商联合开发的情况:
对开发商而言,土地和资金都是必不可少的资源,缺了任何一个,开发就无从谈起。例如有钱无地的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开发商出地,两者联合开发某个项目。
现实中,即使是再神通广大的开发商,也有时会面临着拥有土地使用权但缺乏资金或资金充足但没有土地的窘境,于是联合开发应运而生。
联合开发作为纽带,促成了资金和土地的结合,盘活了诸多房地产项目。但同时,联合开发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出现问题时,经常会发生开发商之间互相推诿,把业主当皮球踢的现象。
房地产联合开发产生纠纷的特点是:诉讼标的大,纠纷内容复杂,纠纷各方诉讼利益重,诉讼周期也较长。另外这类纠纷所涉及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政策面广,律师代理这类案件的难度也较大。
⑹ 房地产开发商与投资商一样吗,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房地产开复发商即是普遍我制们所讲的盖房子的公司 而投资商只是指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行业的,并不一定就是盖房子,可能只是购买一些房产物业来进行投资 购房当然也就是与房地产开发商有关系了。 特别情况就是,如果先有投资商买下房产,再转卖出来的话,也就是二手房买卖,那这个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就是跟投资商有关系
⑺ 关于房产,投资商,开发商,土地所有人,三者的关系
1土地所有者: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国企的专主体是国资委。
2开发商属:负责土地、房屋项目开发实施者——一般是企业。开发商不一定是土地受让人,可以受人之托,代别人开发。
3投资商:对开发项目出资投入,参与开发但又不具体负责开发具体事务者(可以是个人或企业)。
目前大家都默认为 1=2。其实两者可以为同一人,也可以不等(多数的合作开发就是这样进行的)。只是大多数人因不专业而导致的“集体误解”。、
值得注意的是,若国资委没授权企业(就是土地的使用人——企业)搞商品房开发,即便它搞了,也不能上市买卖。划拨的土地不能直接开发商品房,需要改变用地性质和补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由此,购房人要弄清楚,不要随便哪里有房卖就去买。搞不清,就简单看它有无《预售许可证》。
⑻ 房地产投资商与开发商有没有法律上的连带关系,除了找开发商追究责任,还能不能找投资商
投资商和开发商是有责任关系的,而你作为业主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所以你和投资商是没有责任关系的,因为投资商只负责投资给开发商,至于开发商用这个钱做事情所引起的责任是由开发商自行承担的
⑼ 房地产投资商,开发商有什么区别
房地产开发商即是普抄遍我们所讲的盖房子的公司
而投资商只是指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行业的,并不一定就是盖房子,可能只是购买一些房产物业来进行投资
购房当然也就是与房地产开发商有关系了。
特别情况就是,如果先有投资商买下房产,再转卖出来的话,也就是二手房买卖,那这个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就是跟投资商有关系